根据我省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,进一步加大我省引才力度,依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、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海南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1.海南省社会科学院10级专业技术岗(中级)1名;
2.海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9级管理岗1名;
3.海南省社会科学院11级专业技术岗(初级)1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2)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;
(3)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(4)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(5)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;
(6)委培、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,须征得原委培、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。
2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(1)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(2)曾被开除公职的;
(3)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(4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(5)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原人事部6号令)和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(琼人社发〔2011〕100号)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;
(6)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;
(7)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(聘)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;
(8)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;
(9)失信被执行人;
(10)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(二)岗位条件
(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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